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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与辽宁北方工商业展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参展合同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沈阳市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5F(110004) 或发传真至024-23922432。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总参展费的50%作为定金。 ·余款于2007年3月10日前支付。 ·2007年3月10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一次性付清全额参展费用。 ·展位分配以款到先后顺序安排。 收款单位:辽宁北方工商业展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开户帐号:01-00304-0098-27 ·请各参展商于2007年3月10日至4月15日登陆我们的网www.bfexpo.com.cn下载参展手册。